1.采購項目編號:0722-2022FE6227SZF-2
2.采購項目名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采購咨詢服務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9日
1.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2.更正內容:
(1)《采購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三、評標信息”的“投標人通過相關備案情況”的相關評分內容刪除;
(2)《采購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三、評標信息”的“企業(yè)綜合實力”內容更正為:
企業(yè)綜合實力 |
16 |
(一)評分內容: 1.投標人配置自有(須為團隊成員)或第三方律師團隊(包含提供政府采購業(yè)務法律咨詢,協(xié)助處理政府采購業(yè)務質疑投訴、代理相關行政訴訟)3人得5分,每增加1人得2分,最多9分,其余不得分。 2.投標人具有符合《深圳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實施辦法》(深財規(guī)2019〔4〕號文)要求的評標場地,可供采購人疫情封控、防疫封閉辦公等情況下組織專家論證會,有3間且分布在深圳不同行政區(qū)的得3分,每增加1間(可與前三間在相同行政區(qū))得1分,最高5分。 3.投標人已在公共資源深圳市智慧平臺建設工程登記,提供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zhaobiao/)登錄后企業(yè)信息頁面截圖加蓋公章得2分。 (二)證明材料: 1.第1點,自有律師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律師資格證及近一個月社保證明,若為第三方律師團隊還需提供團隊服務協(xié)議。 2.第2點提供提供場地自有或租賃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網備案頁面截圖,需顯示評標室場所所在區(qū)域及數(shù)量、提供《場地使用承諾函》(格式自擬),未提供承諾或承諾內容不滿足要求不得分; 3.第3點提供企業(yè)信息頁面截圖加蓋公章; 4.未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證明材料不清晰導致評審專家無法辨認的,不得分。 |
(3)其它事項不變。
特此通知。
3.更正日期:2022年10月31日
采購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本通知與原采購文件矛盾之處,以本通知為準。
1.采購人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支路1006號
聯(lián)系人:張警官
電 話:0755-8513977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qū)上步南路1001號錦峰大廈22樓
聯(lián)系人:杜工
電 話:《招標(采購)文件》獲取咨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詢)0755-82078819、82077364轉101
傳 真:0755-82077519
郵 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工、李工
電 話:0755-82077536轉103、109
中國遠東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